棄養程序
任何人士,如要將棄養動物交到愛護動物協會,必須先與本會的接收處預約,我們恕不接受未有預約人士的棄養申請。
如欲預約申請棄養動物或查詢有關程序,請於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6時辦公時間內,致電或留言給本會接收處 2232 5553。
我們中心每月接獲逾900宗棄養查詢,如你未能成功接通我們的熱線,請留下姓名及聯絡資料,我們會盡快回覆。
我們會先了解你棄養寵物的原因,然後嘗試提供解決方法,讓你和你的寵物可繼續愉快地共同生活。
如果本會有空間接收你的寵物,你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 動物的類別或種類
- 品種
- 歲數
- 棄養原因
- 在個別個案中,本會職員或需額外資料才可處理你的申請
本會職員會安排寵物接受評估,亦會向主人查問寵物的成長經歷、性格、習性、健康狀況等,來評估你的寵物是否適合被另一家庭領養。請誠實回答這些問題,因為任由有問題的寵物被領養,對領養的家庭來說是不公平的。
此外,你需要攜帶以下文件:
- 你的香港身份證,以作登記之用
- 任何其他相關的文件,例如購買證明、由獸醫簽發的防疫注射記錄或醫療記錄等
- 申請人必須年滿21歲。未滿21歲者,可由年滿21歲而同住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辦理
棄養有牌照狗隻所須提交的額外文件:
- 狗隻牌照正本
- 如果法定狗主無法親自前來,請提供法定狗主的授權書和身份證副本
- 如果法定狗主已經離世,請提供其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
- 基於法律原因,任何人士如欲棄養有牌照的狗隻,必須有登記狗主陪同或書面授權,否則本會不能接受有關棄養申請
最後,你須要填寫棄養表格並簽署作實,以將寵物的所有權益和責任轉移給愛護動物協會。
愛護動物協會將如何處置被棄養的寵物?
職員評估後,如寵物被評為合適被領養,本會會提供獸醫護理、食物及日常照顧直至寵物找到合適的新家庭領養。只要寵物健康且性情溫馴,我們會一直讓牠們等待直至被領養。
本會會致力為合適被領養的動物尋找新主人,給牠們重生的機會。如寵物是因健康或行為問題而被棄養,則未必適合被領養,所以只好被人道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