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自由

「五大自由」源於1960年代的英國,當時大型的工業式農場經營方式,引起了各界對動物福利的關注。及後,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Farm Animal Welfare Council)於1979年草擬了一套建議指引,「五大自由」便成為了大部分英國動物福利法例,以及歐盟農場動物福利政策的立法原則。

免於飢渴的自由

隨時享有清水及足夠維持健康及補充體力的食物。

免於因環境而承受痛苦的自由

提供舒適的環境,包括居所及棲息處。

免於痛苦或傷病的自由

防止傷病,或盡快診斷及給予治療。

表達天性的自由

提供足夠空間和合適設施,並讓動物與同類作伴。

免於恐懼不安的自由

以合適的生存環境及方式對待動物,避免產生任何精神上的痛苦。

香港適用的五大自由

「五大自由」給予一個合乎邏輯與常理的框架,能簡易地應用於全港所有動物福利範疇。下列一些例子,說明我們現正面對的挑戰:

免於飢渴的自由

雖然部分在港出售的新鮮肉類及家禽是在本地詞養的,但大部分的活禽畜仍是由中國大陸運抵香港屠宰,其中許多禽畜如豬、山羊、牛及家禽等,在長途跋涉的運送過程中,只獲提供有限的食物和水。

免於因環境而承受痛苦的自由

大多數香港的食用禽畜,一生也在惡劣的環境中度過,生活毫不自在,例如在街市或食肆茶樓裡的活魚,往往被放置於過淺的魚缸中,而豬隻則要在沒有草墊及通風設備欠佳的地方飼養。其實,只要稍為改變飼養環境,例如為豬隻鋪設草墊,便能大大減輕這些動物的痛苦。

免於痛苦或傷病的自由

飼養雞隻的農民為了盡快提供大量肉類到市場銷售,竟將數千隻雞隻迫滿在養棚的狹窄層架上,並令牠們以比正常快三至四倍的速度成長,六星期便達到可以屠宰的標準重量,但雞隻的骨骼根本未發育至可以承受這個體重,導致骨折及其他健康問題。另外,骯髒的雜物及惡劣的通風設備,不但傷害牠們的足關節,更會引致呼吸道疾病。

表達天性的自由

密集式飼養食用禽畜的意思,是將大量動物飼養在極度擠迫且設備簡陋的環境中,剝奪了動物展示天性的自由。母豬一般會被繩綁著,或是被安置於細小的豬欄內,動彈不得。這種飼養方式令牠們不能如常活動,引發如同類相食及互相攻擊等異常行為等,這些都常發生於受壓迫及過度擠擁的環境中。為避免這類事情發生,養殖場會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修剪鳥咀或剪短尾巴,實在十分殘忍。

免於恐懼不安的自由

在香港,我們每天所食用的家禽和魚類大都購自街市,而且一般都會被飼養至賣出的一刻才宰殺。大部分會在清醒的狀態下被放血宰殺,造成莫大的恐懼和痛苦。愛護動物協會堅信,所有動物都應在屠宰前獲得恰當處理,確保牠們失去知覺後才進行宰殺,避免不必要的恐懼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