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虐待動物個案

50隻狗及11隻貓在一繁殖場內, 主人被檢控

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是專責調查虐待動物個案,確保動物福利受到保護的部門,不但擁有亞洲區內同類部門中最悠久的歷史,而且一直與本港各執法部門緊密合作,防止動物遭受虐待,以及在適當的情況下,協助將虐待動物者繩之於法。

  • 本會督察是一年365日、每日24小時隨時候命的,只要收到有動物懷疑受虐或遇險的求助電話,便會出動進行調查或救援。
  • 本會檢核部的24小時電話熱線每年會收到熱心市民逾3萬個來電,連同電郵、書信及媒體報導,本會每年共收到逾700個要求調查懷疑虐待動物的個案。
  • 這些要求調查的個案包括懷疑虐待動物和涉及不當對待動物的個案。在處理這些個案時,本會督察會前往事發地點視察,評估情況。

本會檢核部接觸的個案中,絕大部分是因為無知、疏忽和冷漠而令動物遭受虐待的,因為暴力而導致的個案反而是少數。

檢核部處理個案的統計數字

年份

2016 - 2017

2015 - 2016

2014 - 2015

接獲的熱線電話

29,422

31,284

35,308

拯救

1,541

1,482

1,732

已經調查的投訴虐待動物個案

841

780

869

到販賣動物的場所巡查

1,064

1,257

1,156

發出建議

211

159

171

發出警告

56

42

56

提出起訴

38

28

27

調查虐待動物個案及所採取的行動步驟

  • 調查類別
  • 決定進一步的行動
  • 建議
  • 警告
  • 起訴
調查類別

協會檢核部的調查可分為兩大類:

1. 主動調查
  • 巡查協會督察會定期巡查寵物店、街市、動物收容所和其他可能存養動物的場所,以確保這些場所內的動物福利水平至少達到最低標準,同時又會作出建議,協助他們進一步改善動物福利水平。
  • 跟進從Facebook、報章、互聯網和其他媒體獲得的訊息。
2. 根據市民舉報而展開調查
  • 市民透過致電協會熱線、電郵和書信作出的舉報。
決定進一步的行動

在處理要求調查懷疑虐待動物的個案時,協會督察會遵從兩大準則:

首先是關於動物福利的五項自由,以量度個案中涉及的動物福利水平;其次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規例(第169A章),以判斷有否違法。如想了解更多,請參閱虐待動物在本港法例下的規定

對於富有愛心的人來說,許多影響到動物的行為實在是殘忍或不人道的,但這些行為卻並不違反任何現行的條例或法例。

遇到這些情況,協會會根據個別的情況作出評估,以決定應採取的行動:

  • 提出勸喻
  • 發出警告
  • 作出法律干預

針對有損動物福利而未有違法的個案,協會督察會透過勸喻、警告和教導,盡力促使有關人士改善動物福利的水平。協會進行調查的目的,乃是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改善到動物的福利水平。

建議

在某些個案中,雖然對待動物的行為並沒有違法,但假如當中的動物福利水平有提高的空間,協會督察便會向有關人士提出合適的建議。一般而言,涉及這些個案的人士往往是一些過往忽略了動物需要,但現在願意、亦有能力立即糾正有關情況的飼主。

個案例子

  • 有一隻狗被飼養於一個僅容許牠站着和向四面轉身的籠子裏。這並沒有違法,但顯然這樣養狗並不符合動物福利的標準。協會督察建議寵物主人/飼養者為狗隻提供一個更大的狗籠,更經常放牠出來運動,甚至在可能的情況下不要把牠關於籠裏。

所有發出建議的個案,會由督察作跟進巡查。

警告

假如動物的飼養情況或飲食條件近乎違法,例如,若有關情況惡化,寵物主人/飼養者可能觸犯與虐待動物有關的罪行,協會督察便會發出警告。

個案例子

  • 一隻身體狀況正常的狗因為意外而受傷,但狗主只用朋友提供的藥膏來處理傷口。

    協會督察會警告狗主,如果傷口因為狗主沒有帶狗隻到獸醫求診和獲獸醫處方正確的藥物,反而因為隨便使用藥膏而未有痊癒,同時有證據證明狗隻因此而遭受到不必要的痛苦,狗主便可能觸犯了《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所有發出警告的個案,會由協會督察作跟進巡查。

督察會一直作出跟進,直至飼主可以證明動物福利狀況得到持續改善

起訴

起訴-一隻狗在一骯髒的籠內,狗主被檢控。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在協會檢核部每年處理的虐待動物和嚴重疏忽的個案中,部分個案的涉案人士最終會被起訴。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如要起訴成功,必須舉出無合理疑點的證據,證明疑犯導致動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動物守護計劃

動物守護計劃下,協會檢核部轄下、經過特別訓練的調查隊,與警方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攜手合作,努力打擊違反虐待動物法例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