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物守護計劃」下,警方、愛護動物協會和漁護署合力搜查可疑的幼犬繁殖場
在2011年10月,為了提高打擊虐待動物的能力和成效,香港警務署開展「動物守護計劃」,正式確立警方、愛護動物協會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之間的工作關係。
此計劃希望透過提高意識和提供一個平台,讓各方合作、協商、交流資訊及情報、培訓、分享經驗,以及協調,進一步提高效率和成效。
此外,計劃邀請了保護遺棄動物協會、香港獸醫學會和中國(香港)獸醫學會加入。
雖然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法例由食物及衛生局主管,主要執法機關為漁護署,但根據法例,警方亦有權執行此法例。
在過去許多年裏,市民一直要求愛護動物協會調查懷疑虐待動物事件,因為市民相信協會檢核部可辨別事件中有沒有違法之處;如有,便會將個案轉交警方或漁護署作進一步的調查或啟動起訴程序。可以說,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已建立起這方面專業知識,尤其是進行初步調查和協助執法機構作進一步的調查和起訴。現在,機構間的合作越趨頻繁,尤其是在處理複雜和嚴重的個案,以及那些需要起訴的個案。
因此,市民可選擇向警方、漁護署或愛護動物協會舉報懷疑虐待動物事件。在「動物守護計劃」下,如果市民直接報警,初步調查便會由警方負責,而警方或會聯絡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或漁護署的人員到現場提供協助。
透過這種合作,各機構便可結合他們在各自範疇的專業技能、經驗和資源,利用系統化和科學化的方法建立個案。
警方在接獲虐待動物的舉報後,便會交由刑事偵緝隊伍的探員進行調查。一般而言,虐待動物個案會由分區警署處理。由於分區警署的警務人員非常熟悉他們駐守的地區,所以由他們進行查詢和調查是最為合適的做法。
警方的主要任務是提供刑事偵查的專業技能,以及處理案發現場。
警方會:
有關「動物守護計劃」的詳情請按此參閱
漁護署大龍獸醫化驗所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是負責動物事務的主要政府部門。漁護署有權進行獨立調查、拘捕疑犯和提出起訴。
在虐待動物的個案中,漁護署的主要任務包括:
在一次愛護動物協會、警方和漁護署的聯合臥底行動中,搜來大批幼犬,並運送回協會總部進行治療護理愛護動物協會設有24小時熱線,讓公眾舉報虐待動物事件。
在完成初步調查後,如果本會督察認為有需要進行進一步調查,愛護動物協會便會聯同警方和漁護署,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同樣地,愛護動物協會的督察亦經常奉召到懷疑虐待動物的現場,為警方和漁護署提供協助。
由動物獲救直至法庭完成裁決和動物最終被釋放,整個涉及虐待動物的調查可能需要不少時間。動物在調查和搜證期間會接受治療,在整個案件期間亦會受到照顧。
在懷疑虐待動物案件中,愛護動物協會的主要任務是:
愛護動物協會用於拯救、治療和照顧獲救動物的經費,大部分均來自熱心人士的捐款。
2012年5月至10月
2012年5月21日
在天台上的春卷本港一份報章網站發佈了一段影片,片中可見元朗一名男子在虐打他飼養的狗(狗隻被愛護動物協會拯救後改名為「春卷」)。提供此影片的市民表示,此狗已被虐打超過一年。不過,片段未能清楚見到該名男子的竹棍究竟是打在狗隻的身上還是打在地上。瀏覽春卷被虐的片段。
根據「動物守護計劃」,警方和愛護動物協進行了聯合調查,以確定春卷是否受到虐待。
在調查至起訴的3個月內,春卷獲得愛護動物協會的治療和照顧。案件完結後2個月,春卷更獲得新家庭領養,離開愛護動物協會過新的生活!
2012年8月31日
雖然獸醫的檢查未能找到證據可證明片段顯示的虐打行為,但主要證人的證供和影片片段,以及專家證供和各種佐證,足以證明案件成立。
2012年10月30日
愛護動物協會成功為春卷找到新家庭並已開展新生活!
2012年3月
警方與愛護動物協會一同調查事件有人目睹一名男子駕駛一輛白色客貨車在元朗路邊停下,然後拉高前座乘客座位,從中拿出兩件物件丟掉後駕車離去。被丟掉的物件在稍後被證實是一隻貓的上下半身。
該目擊證人報警並向警方提供了客貨車的車牌號碼。
在「動物守護計劃」下,愛護動物協會奉命提供協助。根據愛護動物協會督察的初步檢查,案中貓隻並非被切成兩半,反而可能是一宗意外。
警方聯絡到客貨車司機,他表示當日開始駕車一段時間後,發現有不尋常的聲音從座椅下的引擎傳出來。於是他停車檢查,發現有一隻貓被困於引擎室內並已死亡。貓屍是在他拉出來的時候被撕成兩半。
愛護動物協會的督察及警方在引擎室內發現到一些血跡和貓毛。
案中貓隻的屍體被送到漁護署獸醫實驗室進行屍體解剖檢查,並無任何重要發現。
由於在引擎室內發現佐證,而驗屍報告未能得出任何結論,此案最後被歸類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