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20多年來,愛護動物協會一直努力提倡改善動物福利相關的法例和政策,並積極進行遊說工作,然而相關工作的進展卻十分緩慢,至今只有零星的小改進得以落實,情況令人失望。
在2010年,愛護動物協會與香港大學法律系合作,對香港在不同種類動物的使用的現行法例進行檢討,並將之與其他法律先進程度相近的司法管轄區的法例作相互比對。
檢討報告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韋凱雯(Amanda Whitfort)和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福利部副總監侯安娜醫生(Dr. Fiona Woodhouse)共同撰寫。報告認為,雖然香港號稱「亞洲國際都會」,但香港保護動物的法例並不完善,亦追不上世界的步伐。
根據是次透過香港大學法律系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進行的檢討的報告,香港在保護動物方面欠缺良好而先進的立法架構,令有關當局所能採取的行動,往往未能符合社會大眾的期望。
報告又指出,香港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法例並不足以保護可能受到虐待和痛苦威脅的動物。根據現行法例,除非動物已因為疏忽而受到傷害,否則有關當局是不能介入的。
其他國家已制定動物福利法,作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法例的替換或修訂法例,從而向負責照顧動物的人引入「謹慎責任」,如果他們沒有確保其飼養動物的福利,即可被檢控。
考慮到現行法例的不足,檢討報告亦就如何大幅修改和進一步發展相關的法例、法規和守則提出了多項建議,希望最終能夠為各種涵蓋於報告中的動物的福利帶來改善和保障。
愛護動物協會現正推行針對貓隻的TNR計劃——貓隻領域計劃(CCCP)。此外,本會多年來亦一直在努力遊說政府,在全港推行針對狗隻的TNR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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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食用動物同樣有靈性,同樣能夠感受到恐懼和痛苦。如同寵物貓狗一樣,牠們也值得我們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