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絕育、放回」在香港的發展史

2000年8月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展開了「貓隻領域護理計劃」(CCCP),作為貓隻的「捕捉、絕育、放回」計劃,以較人道的方法來幫助管理流浪貓隻的數目。同時間,協會亦開始為展開香港的狗隻「捕捉、絕育、放回」計劃進行游說工作。

2000年-2005年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繼續游說漁護署食物及衛生局,希望能在香港引入狗隻的「捕捉、絕育、放回」計劃。香港其他的動物福利組織亦承認該計劃的好處,並表態支持。

協會的「貓隻領域護理計劃」和計劃試驗同類型的狗隻「捕捉、絕育、放回」計劃獲得漁護署的動物福利諮詢小組支持。

經協會反覆游說下,漁護署原則上同意考慮研究在香港實行試驗計劃的可能性。

2006年-2007年

就狗隻「捕捉、絕育、放回」計劃試驗正式諮詢區議會前,愛護動物協會與18區內眾多的區議員會面。會面是為了提高他們對動物過剩問題的關注,及介紹狗隻「捕捉、絕育、放回」計劃如何能幫助解決該問題。

這期間,愛護動物協會亦出席各區區議會會議,要求他們支持方案。

在18個地區議會中,有9個表示支持,7個反對,2個棄權。在兩個投棄權票的區議會之中,對計劃的討論大致是正面的。第一個議會棄權的原因是投票時出席的議員人數不足;令一個議會雖然認為方案不適合他們本區,但表示別區實施可能有所得益,由於不確定投反對票是否會阻礙別區推行計劃,因此投了棄權票。

愛護動物協會聯同漁護署就推行「捕捉、絕育、放回」方案出席了各區區議會的會議,會議日期及結果如下:

區議會 日期 支持 反對 棄權
離島 06年7月24日   X  
中西區 06年12月10日 X    
黃大仙 06年10月24日   X  
南區 06年4月12日   X  
灣仔 06年5月12日 X    
荃灣 07年4月1日   X  
九龍城 07年8月2日   X  
葵青 07年2月13日   X  
北區 07年3月19日 X    
油尖旺 07年3月22日 X    
東區 07年3月29日 X    
深水埗 07年5月10日     X
觀塘 07年5月29日 X    
西貢 07年6月26日 X    
屯門 07年9月21日     X
沙田 07年9月11日 X    
大埔 07年7月13日   X  
元朗 07年7月23日 X    

 

2008年-2010年

另一個動物福利組織「保護遺棄動物協會」(SAA)對協助推行狗隻「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劃表示興趣。

愛護動物協會聯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繼續為狗隻「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劃推行作游說的工作,並研討計劃的可行性。同時探討如何可以安全進行試驗計劃,將動物和公眾兩者的健康和福利的風險減至最低。其他的動物福利組織,例如STOP等,也加入行列。

2010年10月

立法會通過支持制訂「動物友善政策」,當中包括以「捕捉、絕育、放回」控制過剩的動物數量。

2010年-2011年

愛護動物協會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開始在本港各區辨識可能實行狗隻「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劃的地點,向漁護署提出將那些地點列入為計劃試點。

2011年10月

當時的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承諾與區議會合作,研究採用「捕捉、絕育、放回」來控制流浪動物數量的可能性。

2011年12月

漁護署批准愛護動物協會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於各機構獲得批准作試驗計劃的地區作公眾諮詢。

2012年1月至3月

為了聽取公眾對於在各區試點實行試驗計劃的意見,漁護署為愛護動物協會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舉行了6場公眾諮詢會。

2012年3月

愛護動物協會與地區義工和團體合作,繼續與個別區議員會面,準備在不久的將來就計劃作另一輪區議會諮詢,並繼續向公眾就試驗計劃進行教育及游說的工作。

2012年5月至6月

離島、西貢以及元朗區議會就此項計劃討論並作出表決。很可惜,縱然經過各方的努力游說,試驗計劃全部遭到否決。離島區完全拒絕參與計劃,而西貢及元朗區議會則因為個別居民的憂慮,不批准進行試驗。

2012年-2014年

愛護動物協會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繼續尋找合適計劃的試點。經過與當地居民、義工和政府進行的廣泛諮詢後,最終挑選了兩個位於元朗和離島區的新試點向政府遞交申請。

2015年1月

香港首個狗隻「捕捉、絕育、放回」(Trap Neuter Return,簡稱 TNR)試驗計劃最終取得政府同意,開始在愛護動物協會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所挑選的試點進行三年的試驗期。

「捕捉、絕育、放回」在世界各地的背景

70年代

引入「絕育、放回」的概念,作為控制流浪貓數目的方法。英國和丹麥正式試用「捕捉、絕育、放回」理論,用以代替「先捕後殺」的方法。

80年代

英國的大學動物福利聯合會(Universities Federation for Animal Welfare)進行研究,比較「捕捉、絕育、放回」和反覆捕殺兩種方法的成本效益。

以倫敦的一個領域為例,用作捕捉、運輸和絕育手術的費用,比捕捉及人道毀滅計劃預計的費用多出差不多一倍。然而,在其後4年,用作維持計劃的費用已經下降至微乎其微,所涉及的費用只是用來捕捉和絕育數隻成功進入領域的外來貓隻。


資料來源:Neville, P. N. 1989. “Feral cats: management of urban populations and pest problems by neutering”, in R. J. Putman, editor. Mammals as pests. Kluwer, London, page 261–268

由於公眾開始傾向選擇以較為人道的方法來控制流浪貓數目,「捕捉、絕育、放回」開始獲得更廣泛的支持。

90年代

美國、歐洲、澳洲、南非、印度等地廣泛接受「捕捉、絕育、放回」,以非殺戮方式控制流浪貓數目。這些國家的大學、醫院和政府都報稱計劃成功控制了流浪貓數目。

在美國許多的地區,貓隻的「捕捉、絕育、放回」計劃與其他絕育措施同時進行,有助於減少貓隻被人道毀滅的整體比率。

美國加州,聖地牙哥

「捕捉、絕育、放回」於1992年開始實施,兩年後,被帶到收容所的貓隻總數下降了超過34%,而在縣的動物管理中心,人道毀滅貓隻的整體比率亦下降了40%。

美國加州,三藩市

在1993年,三藩市愛護動物協會及三藩市動物控制組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捕捉、絕育、放回」計劃。6年後,被帶到收容所的貓隻數量下降了28%,人道毀滅貓隻的整體比率亦下降了70%。

美國佛羅里達州,奧蘭治縣

奧蘭治縣的動物控制組於1995年引入「捕捉、絕育、放回」計劃。6年後,投訴個案下降了25%。被帶到管理中心的動物數量減少了,但被領養動物的數字同時增加。這期間,人道毀滅貓隻的整體比率亦下降了18%。

90年代末

有鑒於海外的貓隻「捕捉、絕育、放回」計劃取得的成功,愛護動物協會委託進行可行性研究,看「捕捉、絕育、放回」是否在本港可行。